|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0-1233820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25 12:02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 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位于益阳大道东415号,是赫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益阳市赫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设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五)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区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区相关 建设、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组织编制区域规划、跨区县(市)城市群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统筹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全区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拟订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对口支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对口支援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定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区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九)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物流储备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研究提出全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区级粮食、棉花、食糖等战略物资和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区级粮食、棉花、食糖等物资承储企业安全的监管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一)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监管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循环经济发展、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十二)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行业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按权限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
(十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投标配套规定;依照投资管理权限核准建设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范围,对书面评标报告进行备案管理;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工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对全区招投标过程中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投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依照权限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十四)编制和执行全区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除外),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负责管理、监督价格认证工作。
(十五)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设24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财务审计股。(三)人事教育股。(四)法规股(政务服务股)。(五)价费管理股。(六)价格监测调控股。(七)成本调查与监审股。(八)粮食调控股。(九)粮食产业发展股。(十)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股。(十一)基础产业股。(十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节能监察股)。(十三)招投标管理股。(十四)社会发展股(规划及经济运行调节和国民经济综合股)。(十五)服务业和经济贸易股。(十六)财政金融和综合建设股。(十七)重点办(固定资产投资股)。(十八)工业和高技术发展股。(十九)能源股。(二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股。(二十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二十二)物资和能源储备股(赫山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赫山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装备动员办公室)。(二十三)农业农村经济股。(二十四)益沅桃办(两型办)。
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益阳市赫山区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和益阳市赫山区价格认证中心,均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
2019年年末实有职工人数60人,其中行政编26人(含公务员22人,工勤4人),事业编34人(含自收自支2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5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我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所属二级机构有益阳市赫山区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和益阳市赫山区价格认证中心,经费开支在机关本级,财务未分开核算,不单独公开),因此,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表8无数据,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239.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4.14万元,增长7.28%;支出总计1,239.8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84.14万元,增长7.2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区粮食局整体合并至发改局后,虽然2019年财务单独核算,但仍有部分开支在发改局,再加上2019年我局易地扶贫工作、立项争资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任务重,经费开支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47.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99万元,占75.41%。其他收入282.07万元,占24.5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3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01万元,占92.7%。项目支出68.07万元,占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9.6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1.96万元,增长17.4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区粮食局整体合并至发改局后,虽然2019年财务单独核算,但仍有部分开支在发改局,再加上2019年我局易地扶贫工作、立项争资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任务重,经费开支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6.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4%。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4万元,增长15.5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区粮食局整体合并至发改局后,虽然2019年财务单独核算,但仍有部分开支在发改局,再加上2019年我局易地扶贫工作、立项争资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任务重,经费开支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6.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4.47万元,占87.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53万元,占6.2%;卫生健康(类)支出30.19万元,占3.57%;住房保障(类)支出19.54万元,占2.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4万元,支出决算为84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9%。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6.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4.47万元,占87.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53万元,占6.2%;卫生健康(类)支出30.19万元,占3.57%;住房保障(类)支出19.54万元,占2.31%。
主要原因为2019年发改局人员分为机关工作人员和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计入机关的人员经费有所减少,自收自支人员经费计入国资办,另外由于业务工作量增加,导致公共服务支出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6.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90.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9.3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预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9.3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0.02万元,减少0.07%,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29.3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为0万元,公车保有量为0台。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9.3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38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50个、接待人次2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和省、市粮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粮食、物价、农经等其他常规性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粮食工作方面,一是粮食收储市场化转型加快推进。着力推动“政策市”向“市场市”转变,实现收购粮食42万吨。二是粮食企业科技创新取得突破。累计投入科技创新资金近2亿元,成功入选“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三是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三品一标”,培育中国驰名商标3个、湖南省著名商标7个、区域性畅销品牌20多个。四是对全区国有粮食企业存量固定资产开展了全面调查。物价工作方面,加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价格、教育收费、一般工商业电价管理;狠抓农调、监测工作数据质量、分析研究,维护了市场价格稳定。农经工作方面,获得各级资金8098万元,申报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3个;扎实做好了生猪规模化养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事关民生的项目调研、入库、申报工作。
总体来说,包括服务业、社发、环资、招投标等在内的所有工作均基本完成了年初预定任务,部分工作超额完成指标。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我局2019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1分,自评结果: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局对优质粮油工程项目、乡村振兴编制项目、立项争资经费支出项目进行自评,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0]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认真组织进行了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以曹超世书记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寿举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各副局长为主要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由财务部门牵头对各股室的业务内容自评进行汇总,针对2019年原发改局整体支出情况,各股室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严格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根据重点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评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6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25万元,①用于召开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调研座谈会5次,初稿成稿后安排征求意见会3次,支出金额2.4万元,人数包含咨询专家4人、单位工作人员4人、乡镇、街道、区直单位负责编制工作人员62人,共计70人;②用于易地扶贫搬迁2019年迎检工作动员部署动员会议及培训费用1.85万元,包括区级领导、区直单位领导、乡镇街道领导等共计38人。
2019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0.61万元,①用于参加信用体系建设培训费用,人数1人,支出金额0.36万元;②用于参加2019年省招标采购法规宣贯会暨从业人员培训班,人数1人,支出金额0.25万元;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是指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十二、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十五、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六、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七、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九、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二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四、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五、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二十六、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十七、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二十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二十九、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十、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三十二、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三十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三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十五、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三十六、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三十七、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三十八、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三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单位项目、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已在部门网站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