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0-1233851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25 12:38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目 录
第一部分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政策、法规;
2.负责编制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的调度和管理;
3.组织协调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资质管理的工作;
4.负责城区农村居民住房安置工作,特别是“两转变、一纳入”工作。
5.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组织开展全区集体土地上项目现状调查和登记工作;组织审核认定房屋面积的合法性和住房货币安置补助人口;组织审定征拆工作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组织审查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事项;编制报送征地项目的补偿安置、概预算方案;组织实施征拆安置工作。
6.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区征补办内设4个股室,内设股室为办公室、法制股、财务股、安置股,有2个股级事业单位。所属股级事业单位分别是益阳市赫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所、益阳市赫山区征地拆迁事务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部门决算为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65.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20.88万元,增长122.09%。主要原因是我办实施的征补项目所需工作经费增加及人员工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2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04万元,占41.94%。其他收入423.6万元,占58.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6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1.9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9.97万元,增长72.89%。主要原因是我办实施的征补项目增加及自收自支人员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93%。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万元,减少28.73%,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支出较多,年底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42万元,占76.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7万元,占10.45%;卫生健康(类)支出7.08万元,占5.98%;住房保障(类)支出8.5万元,占7.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1.94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38万元,支出决算为9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卫生健康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8万元,支出决算为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7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的11.79%,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预算的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1.34万元,减少33.14%,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的6.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增加0.88万元,增长59.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对接的重点项目建设增加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2.34万元,占55.58%。公务接待费决算1.88万元,占44.66%。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预算的39%,主要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的6.33%,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个、接待人次1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陈世军同志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分析、客观评价,认为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理,基础信息完善,资产管理安全,社会效率好,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19年无项目绩效评价。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预算资金保障了全年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正常运转所需,分配办法科学、合理,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征拆攻坚为抓手,以规范管理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征拆政策,充分履职,攻坚克难,着力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征拆工作,通过全办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工作目标任务。我区今年共启动征拆项目32个,需征拆2251户,除益平高速、宁韶高速、北辰阳光、益娄高速连接线等项目434户因客观原因未按时启动外,实际应拆1817户,已签订征拆协议1703份,签约率达94%;拆除房屋1668栋(户),拆除率92%,发放征拆补偿资金约8.92亿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一般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34万元,用于召开项目动员大会及协调工作等会议,人数450人;开支培训费3.12万元,用于开展征补政策培训、法规培训等业务培训,人数350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