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赫山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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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3〕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赫山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全程培育的原则,围绕保障稳粮扩油保供这一主线,以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为主题,突出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提升三项重点任务,加快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年中经营管理型重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含农业经理人)70人、专业生产及技能服务型人才210人(培育种养加种植能手70人、农机作业操作手(植保无人机手)70人、新农商带头人(含益农社信息员)70人);开展“万名带万户”小农户素质素养试点培训,培训提升小农户280人。 三、重点工作 (一)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培训,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1.抓好主导产业与特色产业技术提升培训。围绕“一主五特”(稻米、生猪、水产、蔬菜、竹筷、艾叶)产业发展,开展专门培训,开设针对性技术课程,提高种植大户技术水平。 2.抓好产业发展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根据不同产业要求,分类实施培训,重点培育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乡村治理与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突出生产组织、智慧农业、市场冷链、信贷融资和农产品“三品一标”、电子商务等培训内容。倡导运用案例教学法,组织农民异地研学。 3.抓好农民素质素养培训。充分利用后续跟踪服务费,面向小农户开展“万名帮万户”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行动,由高素质农民帮扶小农户,全区试点培训小农户280人,每个班不超30人,相关培训信息录入由实施单位负责。 (二)开展专项培训,解决农业产业发展瓶颈 1.开展专业农机手培训。根据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培训专业农机手70人,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为培训对象,重点围绕高效飞防植保、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保护性耕作、机收减损等重要机械化技术内容开展培训。 2.开展赫山区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创建带头人培训。根据省方案安排,由湖南农业大学负责,开展新农商带头人专题培训,为我区培育农业科技应用、宣传推广带头实践者,引导农民提升科技意识,不断提升我区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水平。 3.开展种养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结合种养生产特点,紧密衔接生产技术技能要求,突出良种选育、关键生产技术应用、病虫害防治、能力提升等培训内容,实施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开展种养技能提升专项培训行动。 (三)科学组织,注重提升培育质量与效果 1.开展培训前调查研究。在培训前,围绕农民培育需求,组织培训机构进行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做到培育供给与需求有效匹配,选择培育意愿强的农民参加培训,并根据农民在生产实际中的需求开设培训课程。 2.落实培训要求与制度 (1)遴选培训机构。根据省培训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由具有培训所需师资和经验的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承担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种养加技术能手培训;由益阳市赫山区博惠职业培训学校承担农机作业操作手(植保无人机手)培训;由湖南农业大学承担新农商带头人(含益农社信息员)培训。 (2)精选培训对象。坚持需求导向,优先选择年满16周岁、有培训需求、参训意愿强烈的人参加培训,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区农业农村局确定的程序,择优确定培育对象。 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 种养加技术能手:重点面向在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专业生产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民、小农户和有劳动能力的农民。 农机作业操作手(植保无人机飞手):重点面向身体健康、热爱农业、服务农业且遵纪守法的赫山区公民。 新农商带头人(含益农社信息员):重点面向益农信息员、市场经纪人、村级农村专干以及返乡农民、退伍军人。 (3)严格过程管理。一是科学制定课堂教学方案、实习实训方案、跟踪服务协议、培训合同等规范性培训文件,明确培训老师、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管理、资金使用等内容,做到“一班一案”。二是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培训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设计培育课程,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训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实习实训模块课程所占课时比例要求。三是落实好培训班“9项制度”,即开班制度、班主任制度、行政主管部门第一堂课制度、学员考勤制度、上课场景存档制度、满意度调查制度、培训台账制度、培育成果短视频发布制度、科教管理人员跟班制度。四是严格筛选培训班师资,每个培训班师资标配不低于规定要求,择优选聘社会授课教师,优先安排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全国共享乡村振兴(湖南)实践指导师团队和农民田间学校承担教学和实训任务,优先使用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目录(目录见农播〔2023〕18号)中的书籍,每期培育班至少要给每位学员发3本教材作为必修教材。五是实行信息化管理,将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及实训基地、授课教师等资料信息分级分类录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业务管理中的“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农民教育培训基地申报系统”以及“农民教育培训师资申报系统”,由科技教育股做好审核工作,开班后建立QQ群或微信群,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五是培训班严禁悬挂其它培训标志,培训标识统一为“××××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益阳市赫山区××班 承办单位:××××”。 (4)甄选培训内容。分模块化建立标准化课程体系,按照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个模块开设课程。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课程;专业技能课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绿色发展、农产品营销、电子商务、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社会化服务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经营管理型农民培训总学时120:课堂教学不低于80学时、实习实训不低于40学时,累计不超过15天;专业生产及技能服务型农民培训总学时56:课堂教学不低于19学时、实训教学不低于37学时,累计不超过7天。学时安排不含学员报到及结业时间、后续指导服务,线上学习以组织自学为主。 3.抓深后续指导服务。协同培育机构,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组建由班主任、授课老师、农技推广人员、产业技术专家、乡土专家组成的指导服务团队,指导服务任务落实到人。持续跟进培育后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提供技术指导、政策推介、交流平台、在线服务等。推荐农民学员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支持农民提升学历层次,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培训班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结束1年内,对50%以上的经营管理型培训班培育学员落实指导服务,对10%以上的专业生产及技能服务型培训班优秀学员落实指导服务,指导服务不少于2次,其中现场指导不少于1次。 四、资金安排与使用 (一)资金总额: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共70万元。 (二)补助标准:经营管理型人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人均4000元、专业生产及技能服务型人才培育(种养加种植能手、农机作业操作手、新农商带头人)人均2000元。根据各培训机构承担的培训任务,其中益阳职业教育学院42万元、益阳市赫山区博惠职业培训学校14万元、湖南农业大学14万元。 (三)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组织农民参加培训、课堂教学、实习实训、指导服务相关支出,其中经营管理型组织农民参加培训、指导服务费用不超过培育资金的15%,专业生产与技能服务型不超过10%。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和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科技教育股,由熊卫湘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等媒体,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惠农政策,积极主动参加农民教育培训。局科技教育股要每季度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中央或省主流媒体发表1篇典型报道和1篇新闻稿件,并督促各培训机构指定专人管理农民教育培训宣传工作,随时上报培育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信息,学员典型材料按10%的比例报送;培训班结束后,要在5日内完成信息报送。 (三)健全监管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建立项目专账,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支出绩效;在项目完成后,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加强培训过程监管。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或其它APP,对所有培育班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全流程考核,实现参训各要素信息100%入库,入库数据100%准确。落实好开班一堂课、抽查一堂课、考试一堂课,不定期对学员到课人数与老师教学质量等情况进行督查,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等的培训班,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按要求停班整改。加强课后跟踪调查。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综合测评和满意度测评,督促学员填写《农民满意度调查表》,实现学员在线评价率达90%、综合满意率达90%。 (四)建立验收机制。培育机构完成课堂教学、实习实训任务后,在20个工作日内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递交线下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自评汇编资料及线上《国家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任务完成、评价率、满意率资料、培育工作档案验收资料。由区农民教育领导小组实施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将补助资金按程序拨付给培训机构;对验收不合格的,出具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 (五)及时报送情况。局科技教育股要督促各培训机构加强培训管理,在9月15日前报送“一班一案”课堂教学方案、实习实训方案、跟踪服务协议等规范性培训文件以及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在12月12日前,报送2023年度培训总结、典型等汇总资料及附件相关材料。 附件:1.赫山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3年益阳市赫山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资金分配表 3.2023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4.2023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培育质量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5.2023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培育质量效果评价打分排序表 6.2023年益阳市赫山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全过程指导目录 7.2023年推荐赫山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引领典型汇总表 8.2023年赫山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宣传报道清单 9.益阳市赫山区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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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 一级事项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二级事项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 ||
| 公开主体 | 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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