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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赫山区2024年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益赫农发〔2024〕10号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赫山区2024年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经局班子研究同意,现将《赫山区2024年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8日        

  赫山区2024年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我区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耕地质量监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及报告发布制度,构建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功能完备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对耕地质量进行长期、定位、有效的监测,定期发布耕地质量动态变化趋势信息,为调整农业结构布局、科学利用耕地提供分类指导意见,着力提高我区耕地综合产出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布设点位。综合考虑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地力水平、耕地环境状况、管理水平等因素,固定监测点位,避免受非农建设和其他农田调整、改造、开挖等破坏表面耕作层活动的影响,以保持监测点的稳定性以及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每个监测点树立耕地质量监测点标示牌作为永久性警示标志,防止人为破坏。全区共设立国家级长期定位监测点3个、省级长期定位监测点2个、省级大田自然监测点25个。

  (二)开展调查。主要对监测点立地条件、土壤属性、农田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及当年的田间生产情况、作物产量、施肥量进行调查,并建立监测台账。

  (三)采样检测。在最后一季作物收获后、下一季施肥前(秋冬季)采集监测点耕层土壤样品和植株样品,集中送往通过省级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统一进行检测。年度检测内容包括耕层厚度、土壤容重、耕层土壤pH值、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检测方法按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执行。在测定土壤养分、调查施肥投入的基础上,测定地上部分植株的生物量及植株带走养分量(全氮、全磷、全钾),计算养分利用率和农田生态体系养分平衡状况。

  (四)耕地质量数据分析。对不同类型的土壤监测点土壤样品、植株样品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并将2024年的监测结果与2023年的监测结果进行比对分析。

  (五)监测报告编制。监测报告内容应包括监测点基本情况、耕地质量主要性状的现状及变化趋势、农田肥料投入、结构现状及变化趋势、作物产量现状及变化趋势、耕地质量变化原因分析、提高耕地质量的对策和建议等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局土壤肥料管理股要明确专人负责耕地质量监测工作,认真履行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实施主体责任,按照统一规划布点、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监测报告“三统一”和监测点位固定、监测人员固定“两固定”的要求,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质量监测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同时,严格执行《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确保耕地质量监测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三)强化资金监管。局计财股要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准确掌握资金使用流向,坚决杜绝挪用、截留等现象,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土壤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益阳市赫山区耕地质量监测点布设情况统计表

        2.益阳市赫山区国家级耕地长期定位监测点名录(3个)

        3.益阳市赫山区省级耕地长期定位监测点名录(2个)

        4.益阳市赫山区省级大田自然监测点名录(25个)

            赫山区2024年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方案附件.docx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涉农补贴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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