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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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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保障性住房
一级事项 建设管理 二级事项 立项信息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公开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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