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4 13:30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

建设报告

 

一、 法治建设工作概述

(一) 2025年法治建设总体成效

2025年,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一系列法治化措施地实施,不仅提升了行政效能,还增强了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具体成效如下:

1.法律法规执行力度显著增强: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土地审批、不动产登记、行政处罚等工作,确保每一项行政行为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行政服务效率大幅提升: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我局大幅缩短了行政审批时间。例如,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审批,均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时间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

3.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案例讨论、微信普法小课堂和宣传活动,我局提高了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通过进社区、“练摊”等宣传方式,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遵守率。

4.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不断完善:我局建立了完善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及时化解了多起行政争议。全年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0起,行政诉讼案件6起,应诉0起,均得到了妥善解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5.信访法治化稳步推进:我局信访工作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以法治为引领,明确了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回复等流程,使信访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针对不同类型的信访事项,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处理。对于涉及法律问题的信访事项,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政策咨询类信访事项,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政策内容;对于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积极推动信访事项的合理解决。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能职责、畅通信访渠道等多项举措,有效提升了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 法治建设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作用

法治建设在自然资源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能:法治建设通过明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化的行政程序,确保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这不仅提高了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还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例如,通过严格的土地审查流程,确保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2.保护自然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法治建设通过执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效保护了自然资源,促进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我局在土地供应、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确保了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维护公众权益,增强社会信任:法治建设通过公开透明的行政程序和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维护了公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例如,我局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严格执行登记程序,确保了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有效保护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4.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法治建设通过完善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我局在处理各类热线、信访诉求时,通过信访法治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妥善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为止,已接到各类诉求、信访线索296起,其中部信访平台22起,省智慧信访平台12起,中央巡视组交办件2起,重复信访集中治理专项行动2起,市民热线258起,均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解答释疑。

5.提升干部素质,促进队伍建设:法治建设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促进了自然资源管理队伍的建设。我局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案例讨论、普法小课堂等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为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法治建设在自然资源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提升了行政效能,保护了自然资源,维护了公众权益,还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队伍建设,为赫山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 行政处罚办案情况

(一) 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情况

2025年,我局土地违法案件共查处5宗,涉案面积8496.49平方米,共计罚款125760元。其中,孙汉民未经批准,于20177月,擅自占用益阳市兰溪镇槐花新村集体土地2857平方米(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06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11平方米,设施农用地340平方米)建钢架棚,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日修正版)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占地的事实。用地符合益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我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将非法占用的2857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并处以罚款42855元。当事人积极配合整改,并缴纳了罚款,正在补办用地手续中。

(二) 行政处罚规范化建设

为提高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完善行政处罚程序,明确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执行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行政处罚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三是规范行政处罚文书,统一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模板,确保文书内容合法、规范。四是加强行政处罚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公正、公平。五是主动履行信息公开,通过政务平台主动将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开,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通过以上措施,我局的行政处罚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有效维护了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三、 行政许可审批办证情况

(一) 行政许可审批流程优化

2025年,我局在行政许可审批流程优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通过简化审批环节,将原本需要多个部门审核的流程整合为一站式服务,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例如,自然资源高频审批事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均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审批均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进一步规范了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度;通过这些措施,我们不仅提升了审批效率,还增强了申请人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二) 行政权责事项稳步开展

根据“湖南省一网通办系统”,我局共有行政权责事项70项,其中依申请六类46项(行政许可10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确认17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依职权四类共计34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检查2项)、公共服务共计2项。

2025年,核发规划类许可证共计72本,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3本、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25本。截至1229日,土地供应共计17宗,供地面积32.41公顷(486.15亩),出让金5482.1万元。其中出让12宗,面积30.29公顷(454.35亩),划拨52.12公顷(31.8亩)。

截至1229日,共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2635件,其中首次登记1394件,转移登记242件,抵押登记288件,其他类型登记711件。帮助企业和个人办理抵押贷款35.0541亿元,其中个人:1.5883 企业:33.4658亿

(三) 行政审批服务质量提升

为了提升审批服务质量,自2025年以来,我局采取了多项措施,具体如下:

1.智能化办件。通过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不动产登记实现“24小时不打烊”、“不见面审批”和“最多跑一次”,个别高频登记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涉税涉费业务直接网上缴。

2.推广电子证照。积极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现已在抵押贷款、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户籍管理、教育入学等方面实现社会化应用。

3.推行一证一码。群众通过扫描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二维码,即可获取该不动产的基本信息,有效降低服务成本,增强证书防伪功能。

4.共享测绘成果。在测绘成果导入不动产权籍系统的同时,上传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电子图件至对应的不动产单元表,实现地籍调查“调测合一”及测绘成果永续利用。

5.实现全域通办。与市内7个区县(市)达成合作,设置“全域通办”专窗,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

6.多件事一次办。依托“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打通信息壁垒,将原帮代办、推送登记结果的联办模式,升级为“一窗”综合办理,创新“不动产登记+水电气同步过户”,实现从“多地、多门、多次”到“一窗、一网、一次”,办理时间缩短 50%以上。

7.组合业务并联办。全面梳理申请材料清单,精简材料,实现预告组合登记、存量房转移+抵押登记、存量房转移+抵押变更等组合登记事项,办理场景涵盖了一手房、二手房、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等各种情形,企业、群众到窗口办理组合业务时,只需进一个窗口,即可实现组合业务的“一次申请, 一次办结”。

8.推广“交地即交证”。积极开展“交地即交证”试点探索,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权“交地即交证”已实现常态化。 将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向前延伸,向企业交付土地的同时,一并办理好《规划用地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书》。

(四) 行政审批监管有序得力

在审批监管方面,我局建立了严格的监管机制,确保审批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我们加强了对审批人员的廉政教育,要求所有审批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杜绝审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我们建立了审批事项公开公示制度,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都在官方网站和政务大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们还设立了审批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鼓励社会各界对审批工作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举报。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有效保障了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了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营商环境持续推进

(一)全力推进工改3.0改革要求

一是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第四版)》要求,涉及自然资源高频审批事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均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审批均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进一步规范了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度;二是前置服务方面,为建设项目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前置服务,已实现规划审批“多审合一、技审分离”;三是已实现“多测合一”实施范围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及全区覆盖;四是并联审批方面,指导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并联办理;四是告知承诺方面,指导建设单位以告知承诺模式,在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时同时申请容缺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五是审批质量方面,我局自2025年以来无非常规极短审批、多次退件审批、多次审批暂停、审批逾期及长期未办结情况。

(二)便民服务不断升级

一是压缩办理环节。赫山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已完成业务流程优化,涉及不动产登记的行政事项由原来的4-5个业务系统流程全部精简为3个环节内即可办结,法律规定之外的其他非必要资料已全部取消。二是压缩办结时间。不动产登记业务全部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部分登记即时办结。三是落实惠企政策。积极做好小微企业登记费免收的宣传工作,确保做到应免尽免。今年已免收小微企业登记费 16.9万元。四是优化“一窗受理”。将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纳入企业专窗服务范围,享受全流程绿色通道服务。设置了不动产综合受理专窗,受理人员收取不动产交易、登记、税务等全部申请材料;通过“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办结”服务,实现了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即时办结。

(三)涉企检查规范有序,精准助力企业发展

2025 年,我局严格遵循 “依法监管、精准高效、优化服务” 的原则,有序开展涉企检查工作,全年累计完成涉企检查 60 起,实现监管效能与营商环境优化的有机统一。

在检查部署上,我局坚持 “清单化管理、靶向性监管”,围绕自然资源领域企业生产经营关键环节,梳理形成年度涉企检查清单,明确检查事项、标准流程、责任主体及完成时限,在检查实施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所有检查人员均持证上岗,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开展现场核查、资料查阅等工作,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形成完整检查档案。同时,推行 “柔性执法 + 服务指导” 模式,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违规问题,以约谈提醒、限期整改、指导规范为主,避免 “一刀切” 处罚;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严重问题,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做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既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五、法治宣传教育与培训

(一)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25年,我局围绕法治建设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4·22地球日”和“6·25土地日”等重要节点,通过进社区、“练摊”等形式,广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局内还组织了多次法治专题会议与学习,通过发放书籍、微信普法小课堂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提升干部职工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认知和自身素质。

为了扩大宣传覆盖面,局内还充分利用政府公开网站,发布政策变化与自然资源知识内容,内容涉及土地管理、矿产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生活,以此提升公众的知晓度与关注度。

(二) 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

2025年,我局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显著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为了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实践能力,局内还开展了多项法治实践活动。例如,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局内还设立了法规股,干部职工可以就工作中遇到的法治问题进行咨询,由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指导,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法治素养。

通过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我局的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得到了显著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显著增强,为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一) 法治建设中的难点问题

法治建设在我局的工作中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法治建设的推进,也制约了自然资源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与实际需求不匹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的资源利用和管理问题不断涌现,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往往滞后于这些新问题的出现,导致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现象,导致法治建设的公信力受损。公众法治意识淡薄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尽管近年来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仍然不足,法治观念较为淡薄,导致在实际生活中难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二) 针对性对策与措施

为了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难点问题,我局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的对策与措施。加强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完善。局内成立了专门的法律研究小组,定期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法律滞后的问题。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更多的支持,确保法律法规能够及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通过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防止选择性执法和随意性执法现象的发生。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公众法治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遵守率,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完善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领域的法规制度,确保各项管理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进和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新法规、新政策,确保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2.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执法公正、透明、规范。

3.优化审批服务:继续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服务窗口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高效。建立健全审批后的监管机制,确保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升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5.健全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建立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种纠纷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多样化的纠纷解决途径。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机制,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质量,降低纠纷解决成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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