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赫政人〔2026〕1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蔡志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益阳市龙岭产业发展中心,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蔡志文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邓志高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欣玮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晏霞同志为区优化营商环境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熊若华同志为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任命孙有君同志为区优化营商环境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兰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任命陈凯同志为区优化营商环境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伟华同志为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主任;
任命黄小军同志为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副主任,因机构降格,其区朝阳市场事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康检珠同志为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符蓉同志的益阳市龙岭产业发展中心产业发展部部长职务;
任命杨艳华同志为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任命邹维政同志为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因机构升格,其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刘怡同志为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敏同志的区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站长职务;
任命高国荣同志为区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孙胜凯同志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田彪同志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
因机构降格,黄新恩同志的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因机构降格,刘立强同志的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张翼同志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因机构降格,其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龚亮同志为兰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因机构撤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加挂区接待服务中心牌子,相关领导职务不再办理任职手续。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