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区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对外公开。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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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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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公室 |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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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机关职能,以及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公室 |
预算、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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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
政府网站 | 批准(批复)后20日内 | 财政办公室 |
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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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编入预算并公开 |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第二十八条;《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第四十二条 |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第二十八条;《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第四十二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财政办公室 |
公务员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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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七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党建办公室 |
公务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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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的录用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党建办公室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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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其答复意见经审查可以公开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1号)第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1号)第十三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人大工作委员会、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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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
政府网站 | 每年4月1日之前 | 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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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不予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监督和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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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鱼形山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 |
政府网站 | 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益阳市赫山区鱼形山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益阳市赫山区鱼形山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党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