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赫山区物业服务人应急储备库组建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3 15:04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各物业服务人: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组建赫山区物业服务人应急储备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物业服务人申请加入应急储备库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益阳市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的物业服务人,具备独立法人或负责人资格;具有3年以上物业服务从业经验。

  (二)近两年内未受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上年度物业服务质量评比结果中至少一个优秀服务项目。

  (三)具备在24小时内组织应急服务队伍的能力;自愿承接应急服务,承诺依法依约服务。

  二、申请审核

  (一)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赫山区物业服务人应急储备库入库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三)提交方式:纸质材料报送至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事务中心。

  审核通过的入库企业名单将在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

  三、运行管理

  当因物业服务人退出等原因导致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失管时,为保障小区业主生活不受影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物业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主体:由业主委员会(物管会)或业主代表联名向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抽取方式: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核实情况后,从应急储备库中随机抽取一家物业服务人。

  (三)进驻要求:被抽取的应急物业服务人应在24小时内与业主委员会(物管会)或项目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协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需明确服务标准、服务期限和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应急物业服务人须在签订合同后12小时内组织人员进驻提供服务。

  (四)责任义务:

  1.被抽取的应急物业服务人不得拒绝执行应急物业服务工作、且需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被抽取的应急物业服务人拒绝执行应急物业服务工作的,立取清退出库,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2.业主委员会(物管会)或项目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应急物业服务工作、督促业主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等。

  3.实施应急物业服务的小区业主可以监督应急物业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应急物业服务人需及时整改。

  联系人:李 为  联系电话:0737-2939110

  附件:附件:赫山区物业服务人应急储备库入库申请表.wps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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