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使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8 09:11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办,局属有关股站室:

  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会商,并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中央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实施。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2026年5月25日

  

2026年中央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春季学期雨露

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使用方案

  

    为切实落实2026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316号)和《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中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子女。辍学、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不纳入扶持范围。经各乡镇(街道)摸底上报,部门信息校正,2026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共补助970人、1005人次。

  二、补助标准

  每生1500元/学期。

  三、发放流程

  村(社区)组织摸底并申报材料,乡镇(街道)进行初审并公示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对本学期的补助名单进行信息校正,校正后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根据反馈信息在阳光审批系统内录入补贴发放相关数据,后续通过“一卡通”平台统一发放。

  四、资金来源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316号)文件精神,从提前批中列支补助资金150.75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材料审核。要加大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力度,做到有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纠正,确保申报材料不出现问题。

  (二)严格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准确掌握资金使用流向,坚决杜绝挪用、截留、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

 

   附件:赫山区2026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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