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益阳市赫山区“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3 15:20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赫山区成功申报“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项目,计划在兰溪镇、泉交河镇各建设1个万亩示范片;在龙光桥街道、笔架山乡、泉交河镇、衡龙桥镇、岳家桥镇、沧水铺镇、欧江岔镇、八字哨镇、兰溪镇等9个乡镇(街道)共建设8个千亩示范方。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局决定遴选益阳市赫山区“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区内从事水稻、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规模化种植的合法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具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植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二、遴选条件

  万亩示范片、千亩示范方实施主体可由一个经营主体承担或多个经营主体联合承担,万亩示范片需集中连片10000亩以上、千亩示范方需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内种植主体生产布局情况,组织种植主体进行申报,形成万亩示范片和千亩示范方。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所有申报主体必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缺一不可,不符合条件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1.资质合法合规:在本区内正常开展农业生产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主体证照齐全、信息真实有效。

  2.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内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农业生产违法违规记录、无套取、骗取涉农补贴等不良记录,无环保、安全生产等重大问题。

  3.种植规模达标、地块集中连片:自有流转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00亩及以上;千亩示范方需自有流转+服务种植主体连片1000亩及以上,万亩示范片需自有流转+服务种植主体连片10000亩及以上。地势平整、地力均匀,排灌设施配套齐全、田间道路通畅,便于机械化作业、技术展示和现场观摩。

  4.具备“三新”实施能力:自愿承接我区农业农村部门主推的施肥新技术、新型农资产品、智能作业新机具集成示范任务;拥有或可长期租赁有无人机、精准施肥机、播种机、植保机械等现代化农机设备,愿意全程落实标准化种植技术规程。承担“水稻专用配方肥+机械深施肥”技术模式示范片的主体,需拥有水田施肥机2台以上;承担“水稻专用配方肥+无人机精准施肥”技术模式示范片的主体,需拥有施肥无人机2架次以上。

  5.生产经营规范:种植档案完整,能够按要求做好田间生产记录、农事台账、标牌展示、技术试验示范工作。

  6.示范带动能力强:主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试验示范等工作,能够带动周边小农户学习应用农业“三新”技术,推动区域种植水平整体提升。

  7.符合纪检、审计、财政部门项目资金防堆砌的要求: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2025年在赫山区农业农村局获得财政支持资金累计超过150万元的不得申报。

  (二)加分项。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主体,具备以下条件的予以优先入选、优先安排示范任务:

  1.获评区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荣誉称号。

  2.自有智能植保无人机、智能测土施肥设备、全程机械化成套农机设备。

  3.近2年成功承接农业部门示范项目、试验推广项目,且顺利通过验收、示范成效良好。

  4.实际连片种植面积或服务区域(社会化服务组织)远超基础标准,地块规整、集中度高,适合打造高标准核心示范样板。

  5.基地配套农业物联网、田间监测设备、智慧农业设施,具备现代化农业生产条件。

  6.长期积极配合乡镇、区级农业部门开展农技推广、农户培训、农业科普等工作。

  三、遴选申报材料

  1.《益阳市赫山区“三新”集成配套示范经营主体申报表》(统一模板);

  2.法人/种植大户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主体无需盖章);

  3.土地流转合同、面积佐证材料;

  4.农机设备清单、设备购置或租赁凭证(水田施肥机2台,施肥无人机2台);

  5.信用承诺书(单位申报的还需要提供工商信用报告);

  6.示范基地实景照片。

  四、遴选程序

  严格按照“公告发布、自愿申报、乡镇初审、区级复审、公示公告、签约落地”六步流程开展遴选,全程留痕、规范透明。

  (一)发布遴选公告。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遴选公告,明确申报范围、准入条件、申报材料、时间节点、示范任务及相关要求。

  (二)主体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向所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交全套申报材料。

  (三)乡镇实地初审。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查地块面积、连片情况、基础设施、农机设备、生产条件;核查完成后,结合主体日常生产表现、带动能力综合研判,择优推荐合格主体,签署初审意见;于7月8日前将推荐主体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土壤肥料管理股(曹鹏飞 13511100253),逾期不予受理。

  (四)区级专家复审。区农业农村局组建专项评审工作组,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结合实地抽查核验情况,按照“基础条件+加分项”综合打分排序,确定拟入选主体名单。

  (五)公开公示。拟入选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群众举报,对收到的问题线索逐一核查核实,核实不合格的取消入选资格。

  (六)项目签约。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印发入选主体文件,由区农业农村局与入选种植大户、经营主体签订《“三新”集成配套示范项目实施合同书》,明确示范任务、技术要求、工作职责、考核标准及奖惩机制。

  

  附件:1.益阳市赫山区 “三新”集成配套示范主体申报表.docx

      2.信用及合规承诺书.docx

      3.益阳市赫山区“三新”集成配套种植大户遴选评审评分表.docx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