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2026年“秋粮抗逆防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5 08:57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为全力夺取我区秋粮丰收,根据《湖南省2026年“秋粮抗逆防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具备统防统治资格的农业主体内遴选2026年“秋粮抗逆防灾”项目实施主体。

  一 、遴选要求

  1.实施主体需为获得省级授权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

  2.实施主体取得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能力。

  3.实施主体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在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服务中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被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不良社会影响。

  4.实施主体必须能够提供相应的植保无人机(载荷量≥50L),日作业面积2000亩以上,同时飞防人员具有相关资格证明(人证合一)。

  5.参加田间作业植保无人机具有完整记录反映作业质量的功能,如作业轨迹、起降飞行时间、飞行地点、飞行高度、飞行速度、喷液量等。

  6.作业参数标准:

  ①环境风速≤3.3 m/s(三级风及以下)。

  ②飞行速度:5-7 m/s。

  ③施药液量:≥3升/亩。

  ④飞行高度(离作物冠层):载荷≥50L时2.5-4.0m。

  ⑤施药前需确定有效作业喷幅,确保喷幅边缘药液沉积量充足。

  7.实施主体需在区植保植检站及各乡镇指导下开展作业,服从作业地点调配。

  8.实施主体在9月15日前完成田间喷施作业。

  9.分包、转包防治任务的组织,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二、遴选主体申报材料

  ①实施主体申请表(附件1)。

  ②声明函(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声明)。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飞防人员登记表及相对应的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

  ⑥银行开户行许可证。

  ⑦“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本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⑧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加盖本组织公章(公章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三、其他事项

  申报时间:2026年8月25日—8月28日,因时间紧、任务重,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地点:萝溪路404号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区植保植检站),项目联系人:熊卫湘(联系电话:13272191968)。

  

    附件:赫山区2026年“秋粮抗逆防灾”实施主体申报表.docx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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