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赫山、法制赫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赫山区委政法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室(反邪教协调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区法学会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
2022年增设扫黑除恶指导室,设立益阳市赫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本委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赫山区委政法委2025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赫山区委政法委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 单位:万元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 :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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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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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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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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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当表格数据为空时,应有此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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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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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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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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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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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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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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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当表格数据为空时,应有此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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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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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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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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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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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当表格数据为空时,应有此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1025.6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3.1万元,减少35.04%,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雪亮工程款611.28万元2024年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1025.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9.8万元,占95.53%,其他收入45.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102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52万元,占48.51%;项目支出528.08万元,占51.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25.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8.93万元,减少37.94%,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雪亮工程款611.28万元已于2024年支付完毕。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98.93万元,减少37.94%,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雪亮工程款611.28万元2024年支付完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7.08万元,占84.54%;公共安全(类)支出40.3万元,占3.9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8万元,占3.02%;卫生健康(类)支出16.99万元,占1.66%,住房保障(类)24.45万元,占2.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5.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2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96.46万元,支出决算为4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事异动带来的经费支出变化。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禁毒工作经费转移支付未计入年初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救助资金未计入年初预算。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三期资金的支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08万元,支出决算为3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调出、工资调资、缴存基数不统一等。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94万元,支出决算为1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人员异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4.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7.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
公用经费124.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1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收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9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7.5万元,减少18.04%。主要原因是:印刷、培训费有所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9万元,用于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人数200人左右,内容为全区政法工作总结、部署会议。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本委2025年度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102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9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非财政拨款项目1个45.8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2025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480.47万元,执行数102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46%,绩效自评得分96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以及“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原则,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二是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联审会签制度,严格报账程序。三是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存在问题:一是因部分工作不可预见性,有些支出无法纳入预算,导致预算执行存在偏差。二是部门预算的精细准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小,低于年初预算。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所有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特别重视量财办事、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少花钱办好事,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机关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合理,资金监管到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七、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5年度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文件精神,我委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2025年度,赫山区委政法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室(反邪教协调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区法学会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
2022年增设扫黑除恶指导室,设立益阳市赫山区社会治安综治治理中心,为本委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人员编制情况
赫山区委政法委单位实有编制数21个,核定行政编制数17个、机关工勤1个、事业编制3个。2025年在编在岗行政人员1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9.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390.55万元,决算数497.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89.92万元,决算数482.2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性的司法救助、信访维稳救助、雪亮工程三期资金支付、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社会保险经营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区委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02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5万元,项目支出528.0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9.8万元。2025年区委政法委无重点项目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预决算公开:根据区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我委已在赫山信息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存量资金管理:我委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制定了《赫山区委政法委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指定专人管理,及时登记,科学使用,实现了“一物一卡一条码”。固定资产的调出、处置、报废、报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三公”经费控制:2025年,我委“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无出国出境费。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了《赫山区委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赫山区委政法委物资采购制度》《赫山区委政法委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狠抓政治建设,提升综合素养。2、狠抓班子建设,规范日常行为。3、狠抓廉政建设,确保风清气正。4、狠抓主责主业,积极担当作为。
(三)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情况分析
我委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以及“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原则,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联审会签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委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以常务副书记刘德林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25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五)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经济性分析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小,低于年初预算。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所有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特别重视量财办事、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少花钱办好事,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2.效率性分析
2025年,本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政法工作“刀把子”属性,聚焦政治建设、履职担当、法治建设、风险防控四大核心任务,团结带领政法系统全体干警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稳定屏障。
3.效益性分析
(1)党管政法抓得更紧。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区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对22名政法干警职务进行了任免,组织政法单位对9122名拟任用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与“强作风纪律、锻政法铁军”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定期调度政法机关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把握政法工作正确方向。
(2)社会稳定守得更牢。严守政治安全底线,强化涉稳风险排查,对42个重点群体、71个重点问题、124名重点人员完善一案一策。对6个重大事项(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双桡龙舟群众性文化活动、湘超联赛益阳主场赛事等各类活动维稳安保任务30余起,牢牢守住了“五个不发生”社会稳定底线。
(3)平安建设落得更实。推动区、镇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深化新时代“三调联动”工作,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057件,调解成功率96.3%。持续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21起,现行11起,现行发案率下降33%。加大电诈打击力度,破获涉案金额百万级电诈案件2起,资金预警劝阻3242人次,拦截、劝返现金458万余元。加强对涉毒人员的日常监管,现有吸毒人数、社区戒毒人数创历史新低。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亡人道路事故、死亡人数连续三年双下降。查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5万余起,城乡电动车戴盔率显著提升。金银山街道“邻里商”议事平台入选年度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
(4)公平正义护得更稳。发挥好执法监督作用,组织协调、会商重大案事件50余次,为统一办案思想搭建平台。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白名单”涉企检查,对纳入“白名单”企业主动减少检查182次,“建立无事不扰”动态监管机制。开展涉企执法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返还群众资金1749.6万余元。维护胜诉权益,执行到位资金4.85亿元。审查司法救助案件17件,救助1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2.3万元。区司法局在全省营商环境监测指标司法行政系统中排名一类单位。
(5)法治保障做得更细。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开展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区长带头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合同等26件,开展其他合法性审查及处理法制事务300余件。提升法治服务水平,推动债权6亿余元的顺德城破产案合并重组,为区域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生提供司法支持。坚持诉讼费“主动退”,主动退费3908件,退费金额1057万元。推行“轻案快办”机制、“三分式”审理模式,精准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区人民法院6人获评全省法院系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区人民检察院3个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或优秀案例。
4.评价结论
一是预算执行到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机关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合理; 二是资金监管到位。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因部分工作不可预见性,有些支出无法纳入预算,导致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二)部门预算的精细准有待进一步完善。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
1.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
2.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强化部门项目选择与部门职责的相关性。按财政管理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项目库和内部项目选择机制,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实施项目事加强领导重视,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强化管理措施,科学编制预算,认真组织绩效考评。
(二)强化管理,规范行为
1.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合理制定项目方案和计划,减少预算执行中的项目预算调整和结余,平衡好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2.加强预算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做到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并且按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程度考核项目实施效果。
(三)科学考核,注重实效
1.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效果考核机制,依据预设的绩效数量、质量指标全面衡量预算实施效果,既重“绩”,更重“效”。
2.注重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部门职责明确服务对象、确定调查范围,采取适当方式全面收集服务对象满意度资料,反映部门服务效果。
3.注重考核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对预设指标之外的项目效果同样纳入考核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绩效考评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科学考核,注重实效。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绩效考评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切实促进财政资金科学管理和实际绩效水平不断提高。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减少转移性支付,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