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龙洲中学门口公示栏管理不善问题
今日(5月30日)晚上在外散步时经过滨江西路益阳市赫山区龙洲中学时,发现学校北门新安装的公示栏被社会人员张贴了租房信息广告三份,如图所示。
我认为,学校公示栏是学校用以张贴校园公告、公共信息及政府文告的设施,在此处张贴租房广告,并不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77号)精神,是《通知》严禁的“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行为。
此外,如果任凭这些广告继续存在,一方面,这会引发破窗效应,导致更多社会人员将其作为一般张贴栏张贴各类商业广告,进而让公示栏失去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社会人员张贴的广告种类混杂,被张贴上去的广告亦有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上纲上线解读为“学校对这些商户/这些商业活动提供担保或背书”,给学校招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基于以上考虑,恳请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及街道、社区、学校等部门单位:
1、移除公示栏上现有的小广告。
2、加强公示栏管理(比如:定期更新内容、使用玻璃隔断防止外人擅自使用),使之真正成为学校传递信息、展现形象的窗口。
3、协调街道、社区等,在学校周边设置专门的便民张贴栏,引导社会人士在合适场所张贴广告,避免“铜臭之气”污染孩子们求学的天空。
谢谢!
来信时间:2026-05-30 21:46:43
来信人:
郭**
信件状态:
已发布
受理回复
尊敬的郭先生,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1.学校所有公示栏有专人管理,定期清理不相关的广告;
2.注意到您的提醒后,学校已派专人清除学校南门公示栏的小广告;
3.学校工作人员于6月2日11:12和11:14两次尝试联系您,可能因为您太忙电话未接通,无法和您沟通。
学校以后会进一步加强公示栏的管理,派专人定期查看、清理。
感谢您对龙洲中学的关心,相信有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关注,学校将会越来越好!
益阳市龙洲中学
2026年6月3日
答复单位:赫山区教育局
答复时间:2026-06-03 11:44:37
满意度: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