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1: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由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益阳市赫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hnhs.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益阳市赫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大道东385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2671896;电子邮箱:545421836@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益阳市赫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扣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省、市、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为抓手,以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以聚焦决策公开和解读回应为关键,不断开拓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92条。一是深入落实“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过程中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892条,其中公开机构信息4条;人事信息3条;规范性文件10条;政策解读5条;规划计划及解读7条;财政信息4条;工作情况42条;通知公告772条。二是强化基层公开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任务和要求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2023年度共发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2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32条。三是突出解读回应。建立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机制,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2023年度共发布解读文件22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3年度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益阳市赫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0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件,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0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不予处理0件,重复申请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因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0次,被行政诉讼0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落实信息上网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及时、准确、严肃、安全。二是接受第三方评估,由市区政务办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测评,同时对涉密涉敏信息、严重错别字等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坚守不发生政务公开“事故”的底线。三是对市区政务办测评反馈问题及时做好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622

0

0

0

269

8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622

0

0

0

269

89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622

0

0

0

269

89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办理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解读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三是工作情况存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学习研讨,将政务公开课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强政策解读。落实和完善政策解读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关注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及时更新工作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