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区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对外公开。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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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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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制发或牵头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规划、重大措施等 ,对制定背景 、依据 、目的 、主要内容、前后政策变化、政策预期等进行解读。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 2016 〕8号)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 2016 〕8号)第十一条: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要通过新闻发布 、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 |
政府网站 | 自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 | 基教股、后勤服务中心等股室(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 |
教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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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教育局各项教育规划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基教股、计财股、督导办、办公室 |
人员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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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聘用情况。 |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 |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第二条 :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新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须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第十二条:招聘公告统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也可以同时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人事股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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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教育局依申请公开服务的受理、审查 、处理 、答复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0〕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八条: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0〕5号)全文。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股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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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 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 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二 、统一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股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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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股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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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
政府网站 | 每年1月31日前发布。 | 安全法制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 |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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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涉企行政检查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国办发〔2024〕54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市监信规〔2024〕5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国办发〔2024〕54号) :专项检查要实行年度数量控制 ,事先拟订检查计划,经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后按照规定备案 ,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市监信规〔2024〕5号):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安全法制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 |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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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国办发〔2024〕54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市监信规〔2024〕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 国发〔2019〕5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国办发〔2024〕54号) :行政检查事项要按照权责透明、用权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布,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行政执法主体要在政府网站统一公布依法应当公开的行政检查相关事项,并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行政检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市监信规〔2024〕5号):建立年度抽查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取消的抽查,要及时调整并公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 国发〔2019〕5号)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安全法制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 |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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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教育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国办发〔2024〕54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市监信规〔2024〕5号)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 国发〔2019〕5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国办发〔2024〕54号) :行政检查事项要按照权责透明、用权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布,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行政执法主体要在政府网站统一公布依法应当公开的行政检查相关事项,并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行政检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市监信规〔2024〕5号):建立年度抽查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取消的抽查,要及时调整并公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 国发〔2019〕5号)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安全法制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