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华委员、刘勇委员:
您们在赫山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严守耕地红线筑牢赫山粮食安全“压舱石”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与区农业农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协同联动,构建监管新格局
(一)深化信息共享,打破数据孤岛。依托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建立我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乡镇街道之间的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定期互通耕地资源布局变化、耕地质量等级、测土配方施肥土壤养分等信息,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二)加强人技联防,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压实区、乡、村三级田长制网格责任,推动执法力量与基层网格员联合开展实地巡查。同时,结合卫星遥感影像、铁塔视频等科技手段,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实现变化图斑的“早发现、快判定、速处置”。
(三)严格联审验收,把好项目关口。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我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专家组成联合评审验收小组,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评估项目区耕地质量现状及地力提升方案的可行性。同时,开展现场踏勘,核实工程完成情况,并提出明确验收意见,确保项目规范落地。
二、强化政策引导,激活管护动力源
(一)建立管护激励挂钩机制。严格落实补充耕地后期管护责任与资金保障,将管护成效与奖励资金直接挂钩。对管护达标的地块,给予落实种植主体三年奖励补助,标准为:前两年每亩每年200元,第三年每亩100元,确保耕地长期稳定利用。
(二)加大培肥环节补贴力度。通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有机肥、微生物菌剂、土壤调理剂、绿肥种子等物化补贴力度。同时,提高对深耕深松、测土配方施肥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业补贴标准,有效降低种粮主体的培肥成本。
三、强化源头管控,严守用途约束线
(一)规范稻虾共作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在稻虾共作区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点,确保“一季稻”稳产,防止耕地质量退化。对未落实种粮要求的,取消相关补贴和政策支持。
(二)修复受损耕地产能。对因线性工程等建设造成灌溉条件恶化、农户改种经济作物的耕地,将符合条件的耕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地力提升项目,通过完善沟渠、加深耕层、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全面恢复其粮食生产能力。
四、强化内部挖潜,拓宽补充新路径
(一)联合选址,科学论证。在恢复耕地工作中,由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依据恢复属性和后备资源情况科学开展选址;结合地块周边现状、配套设施条件等因素组织可行性论证;广泛征求土地承包户和村(社区)意见,统筹研究是否对周边零散闲置地、废沟渠等“边角料”进行整理,同步配套建设沟渠等基础设施,并据此完善测绘与设计方案。
(二)以奖代补,激发动力。推行奖补政策,各乡镇、街道恢复耕地,按旱地2000元/亩、水田4000元/亩标准予以补助。同时,建立乡镇、街道耕地占补台账,实施“以补定占”管控机制,即将乡镇街道上年度稳定利用耕地的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上限,严格限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通过奖补激励与占补约束双向发力,推动各乡镇街道在发展中主动保护耕地、挖掘后备资源,实现耕地数量稳中有升、建设占用精准管控。
(三)严格验收,确保质量。我局与区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验收组,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5〕5号)《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等文件,采取内业资料核查与外业实地踏勘相结合的方式,对补充耕地项目开展质量鉴定与验收。重点审查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新增耕地面积核实及工程完成情况等程序要件,同步开展土壤样品检测、田间调查和地力等级评定。对土壤有机质含量低、存在障碍层、灌溉保证率不足的地块,一律不予通过质量评定。同时,在规划设计阶段即对项目区内零散闲置地、废沟渠等提出土壤改良专项方案,确保新增耕地“能种粮、有产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区农业农村局紧密协作,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守牢赫山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