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赫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赫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欧静华代表:
您好!您在赫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衡龙桥镇公路建设、促进产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调查研究,并报区级领导同意,现答复如下:
根据《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农业技术规程》的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间道路(机耕道)宽度宜为2.5米-3.5米,非暴雨冲刷严重的区域禁止采用混凝土硬化路面,且行政村交通主干道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工作,并继续予以监督、理解和支持。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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