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区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对外公开。

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主体:区民政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机构信息链接地址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赫山区民政局法定职能 ,以及机关名称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 )机关职能 、机构设置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内设机构设置链接地址 赫山区民政局内设机构的名称及机关职能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 )机关职能 、机构设置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行政规范性文件链接地址 赫山区民政局制发或牵头起草的涉及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8〕 37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九)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 ,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8〕 37号)(八)及时公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或批准后, 由制定机关统一登记 、统一编号 、统一印发,并及时通过政府公报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报刊 、广播 、电视 、公示栏等公开向社会发布。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 )第十七条  政府规范性文件 ,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审议决定并签署后, 由本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编制登记号 ,交本级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公布 。第十八条 部门规范性文件 ,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审议决定并签署后 ,编好文号 ,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统一登记 、统一编号 、统一公布。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领导干部任用和人员聘用链接地址 赫山区民政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聘用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第二条: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新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须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第十二条:招聘公告统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也可以同时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政策解读链接地址 围绕赫山区民政局制发或牵头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以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 、规划 、重大措施等 ,对制定背景 、依据 、目的 、主要内容 、前后政策变化 、政策预期等进行解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6〕8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6〕8号)第十一条:对涉及面广 、社会关注度高 、实施难度大 、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 ,要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 、接受访谈 、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 ,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

政府网站 自文件公开后3 个 工 作 日 内。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链接地址 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 、规章 ,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二 、统一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 、规章 ,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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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链接地址 赫山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姓名 、职务 、主管或分管工作 、简介 、工作寸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 )机关职能 、机构设置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依申请公开程序链接地址 赫山区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服务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八条: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全文。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跨省通办链接地址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有关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十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有关信息,做好政策解读。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社会组织股
财政预决算和专项资金信息链接地址 根据赫山区民政局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进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决算、支出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和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对部门预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区分处理,将不涉密内容公开。公开(部门名称)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部门名称)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2021〕2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全文。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全文。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2021〕29号):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批复的单位预决算,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全文。

政府网站 批准(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规划财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