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区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对外公开。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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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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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民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三、清理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梳理本领域现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要坚决清理,对法定依据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对没有实际成效的要予以取消。行政检查事项要按照权责透明、用权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布,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的,不得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建立年度抽查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取消的抽查,要及时调整并公示。《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省、市、县三级应当于2025年3月31日前在本级政府网站相关专栏,统一公布本级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社会组织股 |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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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决定书的相关信息,以及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及有关数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六)加强事后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地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都应对社会公开。《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第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制度,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依法接受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
政府网站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于每年1月31日前发布。 | 社会组织股 |
依申请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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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服务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八条: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全文。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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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 、规章 ,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二 、统一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 、规章 ,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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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赫山区民政局制发或牵头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以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 、规划 、重大措施等 ,对制定背景 、依据 、目的 、主要内容 、前后政策变化 、政策预期等进行解读。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6〕8号)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6〕8号)第十一条:对涉及面广 、社会关注度高 、实施难度大 、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 ,要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 、接受访谈 、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 ,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 |
政府网站 | 自文件公开后3 个 工 作 日 内。 | 办公室 |
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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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包括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 、职能 、办公地址 、联系方式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 、工作单位 、执法领域 、执法证件编号等; 行政执法事项和依据信息 ,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应包括执法事项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执法依据 、备注等栏目;行政执法程序信息 ,包括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应当遵循的步骤 、方式方法、时限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8〕118号)、《湖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湘政办发〔2019〕53号)、《湖南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免罚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修订完善和公示工作的通知》( 湘法办〔2024〕9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8〕118号) :行政执法机关要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 、“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等工作 。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 、职责 、权限 、依据 、程序 、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自身职权职责 ,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 、执法流程图 ,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 、审批机构 、受理条件 、办理时限等内容 。公开的信息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社会组织股 |
其他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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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赫山区民政局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公开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十五)法律 、法规 、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财政预决算和专项资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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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进展 ,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决算 、支出预决算 、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和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 。对部门预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的信息 ,依法不予公开 ;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的区分处理 ,将不涉密内容公开 。公开职责 、机构设置 、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 ,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上一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中办发〔2016〕13号)全文、《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 2021〕29号)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全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全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中发〔2018〕34号)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湘办发〔2019〕1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 、预算调整 、决算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 ,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 、决算及报表 ,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 、决算信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中办发〔2016〕13号)全文。《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全文。《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 2021〕29号) :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批复的单位预决算 ,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全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中发〔2018〕34号) :各级财政部门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 ,重要绩效目标 、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 、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第二十八条:各级财政部门 、预算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分别编入政府决算和本部门决算 ,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并依法予以公开。《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湘办发〔2019〕10号)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 ,按照“谁组织评价 ,谁负责公开 ”的原则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主动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 |
政府网站 | 财政预决算信息 :批准(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规划财务股 |
领导干部任用和人员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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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民政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聘用情况。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第二条: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新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须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第十二条:招聘公告统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也可以同时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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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赫山区民政局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以及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进行公开。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六)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七)公布权力清单。地方各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其权力清单由其上级部门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核确认,并在本机构业务办理窗口、上级部门网站等载体公布。(八)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权力清单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九)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