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区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对外公开。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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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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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向社会公布本政府机关(指以政府以及政府办公厅(室)的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年度报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在集中公布的基础上,各行政机关可自行通过网站或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机关年度报告。 |
政府网站 | 每年4月1日之前 | 政策法规股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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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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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 |
政府网站 | 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 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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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第二部分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第二部分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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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不予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