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区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对外公开。

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主体: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目录下载 目录下载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其他规范性文件链接地址 链接地址 除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公开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股
行政规范性文件链接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股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链接地址 包括信息发布、专栏专题、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安全防护、移动新媒体、创新发展等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

政府网站 每年1月31日前发布 政策法规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链接地址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第二部分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第二部分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链接地址 赫山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

政府网站 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政策法规股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链接地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股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链接地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不予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股
“高效办成一件事”链接地址 涉及应急管理系统牵头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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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链接地址 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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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链接地址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及其答复意见经审查可以公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1号)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应当予以公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序推进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和提案内容向社会公开,适时开展提案办理评议。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在答复代表和提案者后一个月内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