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区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对外公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主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目录下载 目录下载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链接地址 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第二部分第(一)条第4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采用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第二部分第(一)条第4点4.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财务股
绩效评价链接地址 按要求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编入预算并公开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第二十八条;《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第四十二条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第二十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分别编入政府决算和本部门决算,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依法予以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第四十二条  结果公开。按照谁组织评价,谁进行公开的原则,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绩效评价报告,并按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分别编入政府决算和本部门决算,报送本级人大常委会。具体公开方式和范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财务股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链接地址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及其答复意见经审查可以公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1号)第十三条

第五十一条 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有关机关、组织应当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并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自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内答复。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或者有关机关、组织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印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有关机关、组织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应当予以公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 提案的督办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统筹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分工协作,提案委员会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1号)第十三条 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及其答复意见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应依法向社会公开。需要征求代表和提案者意见的,应做好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单位按照"谁办理、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在答复代表和提案者后一个月内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及其答复意见。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及其答复意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承办单位应做好保密工作。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在答复代表和提案者后一个月内开 办公室
公务员录用链接地址 公务员招考的录用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六条 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进行体检。 第三十七条 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股
公务员招考链接地址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七条:(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五)其他须知事项。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股
其他政策文件链接地址 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公开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制股
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链接地址 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制股
法治政府建 设 年 度报告链接地址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每年41 日之前 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制股
领 导 干 部任 用和 人员聘用链接地址 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示 。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聘用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股
政 府 集 中采购目录标准链接地址 适用于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财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