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1-09-26 15:14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情况概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两部分组成。

一、情况概述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新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出台了《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初审、审核、审发程序,通过后才能在网上公开。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股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参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局政务公开栏、区内有关新闻媒体等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信息。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建立评议考核制度,设立了人事编制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应增加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需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应更加及时,做到信息及时上网,使群众更为方便地获取相关信息。这些问题我们都将在下一年度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加强。

2017年,我局将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进一步整合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子网站的平台资源,扩充信息量,创新网上办事方式,提升服务功能,使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同时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重点推进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