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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赫山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各乡镇(街道、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赫山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3日

  赫山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做好我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4〕7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全程培育的原则,围绕保障稳粮扩油保供这一主线,以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为主题,突出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提升三项重点任务,加快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年培训高素质农民300人,其中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15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100人、农村创新创业50人;开展综合素养整村推进行动,举办10班次,每班人数不少于50人。

  三、重点内容

  (一)聚焦提升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技术水平,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以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主要对象,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依托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三期,重点围绕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全程机械化、油菜机械化育苗移栽、保护性耕作、高效飞防植保、机械化生产技术、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农业安全生产技能等内容,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着力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

  (二)聚焦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培育产业发展带头人。一是抓好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主要对象,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依托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2期,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以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农村电商等相关涉农岗位所需的技术技能为主要内容,通过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训,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二是抓好农村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以返乡创业人员和发掘在乡创业能人为主要对象,开展农村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依托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一期,重点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深入挖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力,优化配置现代产业要素,催生新产业新业态。

  (三)聚焦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整村提升,培育乡村振兴主力军。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农业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文化等课程,同时结合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内容,开展综合素质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举办培训班10期,每期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培训前调查研究。在培训前,围绕农民培育需求,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力争做到培育供给与需求有效匹配、参训人员意愿强、培训课程符合农民生产实际需求。

  (二)落实培训要求与制度

  1.遴选培训机构。结合省下达年度培育任务,严格按照《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科学遴选培训机构。经遴选,局党组研究确定由具有培训所需资质和经验的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益阳市赫山区博惠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湖南省农科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众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承担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明确培育目标任务、任务完成期限、培育质量要求、跟踪指导服务要求、绩效目标等。培育机构应与现场观摩、实践实训、线上学习的实际承担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质量要求。

  2.精选培训对象。坚持需求导向,优先选择年满16周岁、 有培训需求、参训意愿强烈的人参加培训,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区农业农村局确定的程序,择优确定培育对象。

  3.严格过程管理。一是科学制定课堂教学方案、实习实训方案、跟踪服务协议、培训合同等规范性培训文件,明确培训老师、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管理、资金使用等内容,做到“一班一案”。二是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设计培育课程,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训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实习实训模块课程所占课时比例要求。三是落实好培训班“9项制度”,即开班制度、班主任制度、行政主管部门第一堂课制度、学员考勤制度、上课场景存档制度、满意度调查制度、培训台账制度、培育成果短视频发布制度、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员跟班制度。四是严格筛选培训班师资,每个培训班师资标配不低于规定要求,择优选聘社会授课教师,优先安排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全国共享乡村振兴(湖南)实践指导师团队和农民田间学校承担教学和实训任务,优先使用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目录(目录见农播〔2023〕18号)中的书籍,每期培育班至少给每位学员发放教材3本作为必修教材。五是实行信息化管理,将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及实训基地、授课教师等资料信息分级分类录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业务管理中的“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农民教育培训基地申报系统”以及“农民教育培训师资申报系统”。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做好审核工作,建立QQ群或微信群,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六是统一培训标识。培训班严禁悬挂其它培训标志,统一为“××××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益阳市赫山区××班,承办单位:××××”。

  (三)甄选培训内容。分模块化建立标准化课程体系,按照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个模块开设课程。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课程;专业技能课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绿色发展、农产品营销、电子商务、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社会化服务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经营管理型农民培训总学时120,课堂教学不低于80学时、实习实训不低于40学时,累计不超过15天;专业生产及技能服务型农民培训总学时56,课堂教学不低于19学时、实训教学不低于37学时,累计不超过7天。学时安排不含学员报到及结业时间、后续指导服务,线上学习以组织自学为主。

  (四)抓深后续指导服务。协同培育机构,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组建由班主任、授课老师、农技推广人员、产业技术专家、乡土专家组成的指导服务团队,指导服务任务落实到人。持续跟进培育后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提供技术指导、政策推介、交流平台、在线服务等。推荐农民学员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支持农民提升学历层次,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培训班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结束1年内,对60%以上的经营管理型培训班培育学员落实指导服务,对30%以上的专业生产及技能服务型培训班优秀学员落实指导服务,指导服务不少于2次,其中现场指导不少于1次。

  五、资金安排与使用

  (一)资金总额: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共116万元。

  (二)补助标准: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和农村创新创业按2800元/人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按5600元/人补助;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培训班按4000元/班补助。每班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

  (三)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组织农民参加培训、课堂教学、实习实训、指导服务相关支出,其中经营管理型组织农民参加培训、指导服务费用不超过培育资金的15%,专业生产与技能服务型不超过10%。综合素质素养整村推进行动专项资金用于培训直接费用,包括资料费、授课费、联络员费等,不得列支场地费、食宿费等其他费用。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计划财务股、种植业管理股等相关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和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由何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等媒体,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惠农政策,积极主动参加农民教育培训。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要每季度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中央或省主流媒体发表1篇典型报道和1篇新闻稿件,并督促各培训机构指定专人管理农民教育培训宣传工作,随时上报培育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信息。学员典型材料按10%的比例报送,在培训班结束后5日内完成信息报送。

  (三)健全监管机制。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建立项目专账,确保专款专用。在项目完成后,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审计。二是加强培训过程监管。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或其它APP,对所有培训班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全流程考核,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入库数据100%准确;同时及时将《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上传到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好开班一堂课、抽查一堂课、考试一堂课,不定期对学员到课人数与老师教学质量等情况进行督查,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等的培训班,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按要求停班整改。三是加强课后跟踪调查。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综合测评和满意度测评,督促学员填写《农民满意度调查表》,学员在线评价率90%以上、综合满意率稳定在95%以上。

  (四)建立验收机制。培育机构完成课堂教学、实习实训任务后,在20个工作日内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递交线下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自评汇编资料及线上《国家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任务完成、评价率、满意率资料、培育工作档案验收资料。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出具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

  (五)强化资料报送。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要督促各培训机构加强培训管理,在10月31日前报送“一班一案”课堂教学方案、实习实训方案、跟踪服务协议等规范性培训文件以及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在12月31日前,报送2024年度培训总结、典型等汇总资料及附件相关材料。

  

    附件:1.赫山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2.赫山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资金分配表.docx

        32024年益阳市赫山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全过程指导目录.docx

        4.2024年推荐赫山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引领典型汇总表.docx

        5.2024年赫山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宣传报道清单.docx

        6.益阳市赫山区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docx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涉农补贴
一级事项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二级事项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公开主体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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